2019年3月21日周四下午,公司在11樓大會議室召開了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會議,會議由副總經理傅志寶主持,常務副總陳將生就2019年度公司責任制作了詳細解讀。2019年度責任制修訂過程歷時半年,目的、目標明確,思路新穎。體現員工勞動報酬優先,項目經理的責、權、利完全到位,公司、項目經理、員工三方利益分配比例符合市場現狀。杜禮琪、傅志寶二位副總經理就責任制及目前生產經營情況分別作了講話。吳學敏總經理就人事變動、責任制等作了講話。指出人事變動一是為了適應年度責任制修訂,二是為了中層班子年輕化建設,三是為了設計、圖審、評估工作細分等。人事變動的考量主要從能力、水平、業績著手,重在業績,希望新上任同志做好本職工作。關于責任制,吳總指出,年度責任制經營靈活性強,員工發展空間大,薪酬計價彈性大,有利企業做大做強,但仍需在實踐中完善。并指出新責任制有利于調動員工積極性,有利于適應市場,有利于項目管理,有利于靈活經營,有利于員工薪酬及時發放,有利于員工成長。希望員工認真學習責任制,理解責任制,利用好責任制。公司董事會將繼續探索股權制度改革,要讓在職董事并任職成員、經營班子成員、優秀項目經理、優秀項目主管、骨干等持股,從而促使公司事業得到傳承光大。